我很喜歡這張  感覺很浪漫


這張很復古

哈哈~~  打回原形 看起來真的差很多吧!

 

看到allen幸福又美麗的婚紗照  就覺得把我的婚紗照冰起來實在太可惜

所以把以前掃進電腦檔的婚紗照挖出來貼一下

看了allen的結婚七週年感想  就想到我當初結婚的經過~~

 

六年多前的某一天  我吃飽太閒   對老公說: "ㄟ!!  來結婚好不好??"

老公也很乾脆的說: "好啊!"  

老公之前就有跟我提過結婚的事

其實不是他在急  而是公婆在問  因為公婆想說我們認識這麼久了怎麼都沒聽說要結婚

所以老公一聽到我說想結婚了  馬上打電話回去跟公婆說

公婆聽了很開心  婆婆就要了我們的生日去合日子

後來我對老公開玩笑的說: "可是你沒跟我求婚耶!"

他聽了問: "那妳想要我怎麼樣跟妳求婚啊!"

我說: "不知道耶!  看你的心意囉!" 

隔天  他加班下班後一身髒兮兮的  連工作服都還沒換下

就捧著一束玫瑰花跪下跟我說: "老婆  嫁給我吧?" 

我把花收下  說: "好呀!"   就這樣  我老公求完婚了

我同學聽到我就這樣答應  說我太神了

我告訴同學  其實求婚也只是儀式  他花太多錢我還會心疼哩!  買束花意思意思就好啦!

 

過沒幾天  婆婆打電話來說  今年要結婚的話  只有9/7是適合我們的好日子

然後又告訴老公  他弟弟也打電話回家說想要結婚

婆家這邊有個習俗  說兄弟結婚要隔四個月  才不會喜沖喜

如果讓老公弟弟先結  隔四個月後就跨一年了  我老公剛好29歲

九字尾結婚也不好    不結的話得拖一年  老公不想拖(他怕我反悔吧!)

所以我們決定要先結婚  因此只剩下一個半月要準備所有的結婚事宜

 

婆婆問我們女方有什麼要求  我打電話去問我媽

我那天才老媽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她是第一次嫁女兒

我媽告訴我  我高興怎麼辦就怎麼辦  她沒意見

哈哈~~  這下我可落得輕鬆 

我告訴老公  因為他家太遠  要公婆為我們的婚事一直舟車勞頓的往返花蓮和台中也不好意思

所以結婚訂婚就同一天就好  沒訂婚直接結婚也沒關係  聘金也免了  因為我也沒有嫁妝

況且我很怕結婚那些麻煩的繁文縟節  所以跟老公說結婚去法院公證就好

然後再擇期宴請雙方親友

婆婆聽到我這麼阿莎力解決我的婚事似乎不太習慣

最後還是堅持要跑台中一趟來提親  然後去法院公證結婚當天早上先訂婚

婆婆覺得沒有聘金好像對不起我  但我跟婆婆說  我都沒嫁妝了  所以不用收聘金  婆婆才點頭答應

後來婚紗也是看到朋友的拍得不錯  就直接去那間拍  也懶得去比較

結婚戒指也去一家老字號金飾店就拍板定案  結婚喜宴場地也是朋友介紹去  一次就搞定

其他訂婚要準備的小東西也是婆婆教我準備的  因為我媽完全一竅不通

 

日子看好後  當天早上先訂婚  然後直接到法院去公證結婚

結婚車隊也很簡單  我跟老公說不用租啥賓士  BMW的  麻煩又浪費錢  還怕萬一給人家刮到就慘了

用自己的愛車當結婚主禮車  再加一台副禮車就好  不用湊到六台禮車  太麻煩了

不過到法院之後  因為停車位不夠  老公弟弟就把副禮車停在法院外

結果公證完出來  才發現禮車被拖吊了

天啊~~  警察先生也太不通人情了吧!  後來去拖吊場把禮車"贖"回來後  才回家休息

 

過一個星期後  我們回到老公花蓮的家補請公婆那邊的親友

因為跟老公他弟的婚期只差四個月  婆婆怕老公弟弟結婚宴客時又要再寄一次喜帖

時間相隔的太近會給人"敲錢"的感覺  就跟我們商量說回花蓮請客時  只發喜帖不收紅包可以嗎?? 

我們當然沒意見  所以回花蓮請客時很簡單  只有十桌左右的客人 

但有些賓客還有我爸爸那的親戚 (我爸也是花蓮人  嚴格來說  我跟我老公是同鄉的)

堅持要給紅包  婆婆就說那些紅包我們自己收下就好

 

我就這麼解決了我的終身大事  從頭到尾我們只花了十五萬

五萬的婚紗照  五萬的結婚對戒  五萬的其他瑣碎支出

而台中  花蓮兩邊的喜宴費用和喜餅錢全都是公婆出的  而收到的紅包公婆說全都送給我們

婆婆還送了我一組很重的結婚金飾    我收到時嚇了一跳

四個月後老公弟弟結婚  婚禮很盛大  請了四十幾桌

老公說很對不起我  我的婚禮看起來寒酸很多

我告訴老公  結婚宴客只是形式  婚後幸不幸福才是重點

有個老伴陪你走一輩子  是千金萬銀也換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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